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注销丁佳丽等24人注册会计师注册的通知

上海会计
2026-02-05

丁佳丽等24人:

鉴于丁佳丽等24人已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等原因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》和《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9号)的有关规定,决定予以注销注册会计师注册(名单见附件)。

如对注销注册有异议,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,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

特此通知。

附件:2026年1月注销注册会计师名单20260115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

2026年1月1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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