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注销万颖清等48人注册会计师注册的通知

上海会计
2024-10-14

注销注册会计师注册.jpg


万颖清等48人:

鉴于万颖清等48人已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等原因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》和《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9号)的有关规定,决定予以注销注册会计师注册(名单见附件)。

如对注销注册有异议,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,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

特此通知。

附件:2024年9月注销注册会计师名单20240930


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

2024年9月3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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